景洪市:着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建设

来源 :景洪市纪委市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3-05-30 18:41:43 | 【 打印正文 】


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作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战略部署。景洪市锚定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把“三个务必”的政治要求具体地落实到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中,对工作任务再审视、再谋划、再部署,坚定不移推动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在边疆民族地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守正创新探索推进制度建设

着力履行好纪检监察机关协助职责、强化监督专责,积极探索更多有效载体和制度机制,增强管党治党合力。为补齐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短板,景洪市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意见的专门文件,部分单位部门党委(党组)“一把手”向市委常委会述责述廉,有关市级领导逐一进行点评,并开展现场民主测评。用好《加强党内同级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通过精准发放提示函、提醒函,不断压实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监督责任,切实发挥领导干部执政骨干和“一把手”领头雁作用。今年以来,向30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发出首份监督提示函,针对各自分管领域和部门中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向2名副市长发出监督提醒函。从严从实强化对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督促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用好案情通报、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全程跟踪督办、压实整改责任,严防一发了之。切实用好身边案例、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以案促改促治促建作用,督促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职责,严格执行责任清单、约谈提醒、履责报告等制度。

完善夯实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制度基础

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景洪市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市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派出监察室)的领导,落实好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办案安全制度,坚守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底线,科学化规范化改扩建“走读式”谈话场所,开展审查调查安全问题“整治月”、专题教育和集中纠治活动,推动全系统提高履职水平。加强对基层纪委的监督指导,积极探索“室组地”之间、“四项监督”之间的统筹衔接,积极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制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联络员制度》等,抓好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协作机制的贯彻执行,细化完善办案程序、证据标准衔接等机制,全面提升法法衔接质效。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协作配合等工作关键环节,探索制定线索管理、“走读式”谈话规范、涉案财物管理、案件质量评查、以案促改等制度规定,将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融入纪检监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系统集成推动各类监督提质增效

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推动完善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机结合的制度。完善“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健全统筹机关、派驻、巡察、审计等监督力量联合开展专项监督的机制。把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贯通起来,构建责任共同体。树牢“一盘棋”思想,发挥系统优势,推动纪律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等贯通融合,构建统筹衔接、相互协调的工作格局。积极探索“抓乡促村”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全面用好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织密基层监督网络。深化源头治理,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健全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更加有效地以监督促进治理,更好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深化作风建设

坚持深化对作风建设规律的认识,探究分析产生问题的内外部因素,有针对性地研究破解各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具体策略,构建纠治“四风”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督促各级各部门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细化制度规定、固化制度成果、完善制度规范。健全风腐同查的工作机制,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督促案发单位及时修订完善制度,健全廉洁风险防控体系。深化以小见严纠“四风”,加强对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围绕不动产登记、烂尾楼、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整治。深化运用部门联动、挂牌督办、项目化管理等经验做法,用好专项治理这一有力抓手。坚决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建立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形成党委牵头主抓、纪委监督推动、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共建格局。每年度调整明确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责任清单,以“清廉景洪”单元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党性教育、纪律教育、政德教育、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从徙木立信到化风成俗,真正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把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景洪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