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4-03-03 12:46:02 | 【 打印正文 】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4年2月27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巡察组组长何志伟与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李校荣简要通报了巡察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会上,巡察组传达了省纪委关于干扰对抗巡视工作典型案例的通报文件精神;何志伟通报巡察任务和总体安排;州纪委常委、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州委巡察办主任周娴敏传达了州委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并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李校荣主持会议并表态讲话。


州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州纪委监委驻州人大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州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及各科室(中心)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何志伟指出,州委第一巡察组将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以督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按照“四个聚焦”要求,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西双版纳实践新篇章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周娴敏强调,州委第一巡察组和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承担着共同的使命,根本目的是一致的,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州委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要求,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激发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鲜明态度,积极支持配合州委巡察组工作,做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州委巡察组要严格按制度要求办事,严守职责边界,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确保这次巡察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李校荣表示,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将主动接受、积极配合巡察工作,做到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助推巡察工作取得实效。树牢政治意识,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肃纪律规矩,加强服务保障,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诚恳接受监督,严格责任落实,把巡察问题整改与提升机关工作质效、“四个机关”建设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推动成果转化,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转作风、强素质、提质效、促发展”的具体实践,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助推人大机关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州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45日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7708811210;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A369号;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8:00;信访受理截至2024年4月10日。根据规定,州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