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举行理论中心组2022年第4次集中学习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2-05-23 16:19:38 | 【 打印正文 】


5月23日,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举行理论中心组2022年第4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要求,进一步学习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部署以及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州监委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等。

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魏平主持会议。会上,理论中心组成员以及有关同志在对学习材料进行深入研读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刻领会要义,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法治素养。要深刻领会把握监察体制改革,严格在法律框架内按程序推进工作的开展,监委作为监督公权力行使的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必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各级监委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要深刻领会我是谁,为了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问题?依照法律要求履职、履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

会议强调,要树立强化人大意识、法律意识、监督意识,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进一步学习好宪法、监察法,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落实到行动上,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建议,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决议、决定,按照职能职责抓好贯彻执行,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会议要求,要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整治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要依法履行好职责,坚持法律至上,依法办事,利用现有机制,搭建平台,常态化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州纪委常委、州监委委员,委机关各部室、各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州委巡察办副主任参加会议。(鲍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