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六届市委启动第六轮常规巡察暨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工作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8-07-09 15:17:17 | 【 打印正文 】



7月9日,景洪市召开六届市委第六轮常规巡察暨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启动会,安排部署巡察工作任务,并对本轮巡察组进行授权。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巡视巡察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强调“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新修改的党章专列一条对巡视巡察制度作出规定,《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提出要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开展监督检查的新要求。务必要提高对巡察工作的认识,准确把握新时代对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提高巡察工作的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强调, 本轮巡察不仅要对被巡察单位开展常规巡察,还要对扫黑除恶工作情况开展专项巡察,必须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这“三大问题”,突出“政治”二字,始终坚持和准确把握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基层党建工作、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选人用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的落实,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七个方面的政治标准,坚持把问题导向贯穿巡察监督全过程,努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会议要求,要强化巡察工作的政治担当。善于发现问题,紧紧围绕党中央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紧盯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切实增强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深入了解问题,运用“四个意识”和“四种形态”,深入了解巡察工作,对发现的具体问题,要通过以下看上、以小见大,深入查找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以及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精准反映问题,在筛选问题,起草、撰写、修改巡察报告时,要经过组务会认真研究讨论,做到条理清晰、事实清楚、表述精准。要增强纪律观念,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巡察。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开展巡察,严守巡察权限,严守“两不原则”,严守巡察流程;严格问题线索分类和移交,认真分析问题线索,合理提出分类建议,做到实事求是,依纪依规,严谨准确;严守巡察纪律,强化责任担当,严守巡察纪律、保密纪律,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树立应该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意识,切实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发挥好“利剑”和“尖兵”的作用。

会议还对第六轮巡察组全体人员就如何开展巡察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李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