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学”为抓手 促党纪学习教育提质增效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4-05-22 08:36:32 | 【 打印正文 】


自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后,审查调查室积极行动,迅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要求和委机关具体工作措施要求,紧密结合审查调查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确保执纪者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出成效,确保第一时间学懂、弄通、悟透、用好,不断在学思践悟中提高依纪审查、依法调查、纪法衔接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进一步激发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担当。

政治理论用心学,做立场坚定“卫兵”。审查调查室严格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以“专题研学”为主线,深刻领会精神,聚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实化细化学习内容,党支部在“三会一课”中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的基础上,每月集中开展一次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参学人员围绕审查调查工作职责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检查作交流发言,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其次,以委机关组织的集中视频辅导学习《条例》为契机,要求全体干部努力克服工学矛盾,围绕条例中“新增16条,修改76条”作了重点学习。同时,把学习《条例》纳入各专案组(临时党支部)进行专题学习、交流研讨,在办案一线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对新旧条例进行对比学习,做到学懂、弄通、吃透,全面深入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

专题业务系统学,做深学笃用“标兵”。强化党纪法规、审查调查等方面系统培训,促进干部在学思践悟中提高业务能力。围绕“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与审查调查安全”“全面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水平”两个专题,对全室成员展开集中培训,力促全室人员业务精通。推动全体干部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立足岗位查找知纪守纪执纪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通过梳理党纪法规中相关条款要求,从严对干部日常行为规范进行要求,引导干部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自觉用党的纪律校正思想和行为,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准确规范执行党的纪律。

以案代训实战学,做业务能力“精兵”。采取实战练兵、以案代训等方式,推动实现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效能的整体提升。坚持全员参与案件查办,通过领导指导办案,补齐短板,督促练就监督执纪问责“硬本领”“真内功”,较好地发挥了“传帮带”作用。组织干部在全委就“六大纪律”,结合实践案例进行解析与交流,通过专题课程培训、沉浸式探讨交流、实战模拟演练等形式,为全委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搭建互学互鉴、互补互促的学习交流平台,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学习和纪律建设。将《条例》作为“案头”工具书,与办案安全教育一同纳入开案前的首学内容,同时,结合当前查办案件实际,把学习《条例》有机融入案件查办全过程,注意总结《条例》在办案实践中的适用范围和方式,着力将学习成果运用到审查调查工作的各个环节、转化为提升办案质量的有效经验,确保将《条例》用好用准,实现案件安全、质量双提升。

以案明纪提醒学,做廉洁自律“排头兵”。始终坚持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用“案中人”点醒“梦中人”,要求全体人员学习《西双版纳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和忏悔录》,并就学习体会研讨交流。同时,以零距离、面对面的方式,把课堂搬到庭审现场、监狱警示教育基地,让审查调查干部感受另一种不一样的纪法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代价,真正做到重视、警醒、知止,引导党员干部把党纪作为工作生活的“指引”和“戒尺”,真正将纪律规矩贯穿“八小时”内外,让遵规守纪融入血脉、成为自觉,督促全室人员夯实做事之“基”、筑牢信仰之“魂”。(缪丽 || 责任编辑 李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