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发出通知 要求加强“五一”端午 期间纪律作风建设工作

来源 :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3-04-25 20:35:00 | 【 打印正文 】


2023年“五一”端午节假将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必须要保持定力、寸步不让、严防死守。州纪委监委发出工作通知,持续推进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党的二十大对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出新部署,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判断、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举措,围绕州纪委印发的《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树新风行动工作方案》所列举的11项监督重点,统筹安排部署节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坚持以精准有效监督督促全州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主动站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高度深刻认识抓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扛稳扛牢主体责任,深化推进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坚持发挥“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作用,监督推动领导干部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带头深入学习中央、省、州纪检监察机关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以案为鉴、对照自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纠治重点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州纪委州监委2023年节日期间作风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聚焦“节日病”,着力发现和查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车私用、借操办婚丧喜庆之机收钱敛财、在内部场所违规吃喝、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以及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背后的利益交换、请托办事等问题,做到“风”“腐”一体纠治。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象,着力发现和查处搞“一刀切”“乱加码”、文山会海、“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脱离实际搞形象工程或政绩工程、空喊口号以及在总结部署工作中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及作秀式、盆景式和蜻蜓点水式调研等问题。聚焦“作风整顿年”活动,着力发现和查处在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群众平安出行、市场保供稳价等领域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监督督促市场监管、税务、商务等部门对高档烟酒茶、粽子礼品价格、销售情况的监测分析和监督检查,坚决防治炒作哄抬价格、过度包装、渲染向领导送礼等现象。坚持正风肃纪反腐一起抓,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早发现早查处,防止“四风”病毒蔓延,斩断“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一体”链条。

三、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实效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推送廉洁短信、警示教育视频,在节前发通知、打招呼,重申纪律规矩,警惕歪风邪气,防微杜渐,及时敲响警钟;要把监督挺在前面,统筹监督力量,认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叉互查、推磨式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监督检查力度,合理安排检查的时间、地点、事项、对象范围等,少走“热门”,多进“冷门”,善于从表象中发现异常问题,提升监督精准度;要持续强化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互通和协调配合,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参与赌博、酒驾醉驾等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坚持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不断释放从严执纪、从严问责的强烈信号。

四、坚持纠树并举,涵养清风正气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形成齐抓共管氛围,在树新风上下更大力气,坚持边查处问题、边完善制度、边强化教育,推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从内心深处消除错误思想,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带头勤俭文明过节,深入传承红色基因,严格家教家风,大力弘扬公私分明、亲清分开、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等新风正气,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