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第一巡察组向景洪市委反馈巡察“回头看”情况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1-05-26 17:42:29 | 【 打印正文 】


根据州委统一安排,2021年5月18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向景洪市委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情况。会前,州委第一巡察组向州委常委、市委书记应亥宗移交了巡察反馈意见,传达了州委书记郑艺在听取八届州委第十三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会上,州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何志伟向景洪市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情况;州纪委常委、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州委巡察办主任吴娟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应亥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0日至4月8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对景洪市委进行了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回头看”。巡察组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强化政治监督,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尤其是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中央、省委巡视和州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党中央关于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取得实效。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州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何志伟指出,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对党中央、省委、州委巡视巡察和各类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中,还存在“生态环境形势严峻,风险隐患较为突出,市政交通基础设施薄弱,‘治堵’工作不到位”等9个问题未整改完成;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转化“两山”理论学习成效不明显;学习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不到位,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有差距;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边境管控存在漏洞;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整改工作布置多,解决实际问题力度不够;城乡人居环境规划编制滞后,大气污染防治不到位,征地补偿不及时,存在维稳风险;部门联动不足,城市管理职能整合不到位,农村“两污”治理技术和资金支持不足;监督执纪不严格,长效机制不健全,持续监管有差距;谋划决策不切实际,工作存在形式主义,“禁塑”工作滞后,履职尽责不到位等。同时,巡察组还发现一些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州纪委州监委等有关部门办理。

何志伟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自觉增强政治定力。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落实到位,把整改工作作为政治责任,一抓到底,加快提升全市人居环境。二要加强责任担当精神,全力抓好各类问题整改。突出市委主体责任,压实各部门整改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紧盯问题不放松,全力抓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三要强化压力传导,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运行机制,加快推进社会服务企业化,环境整治制度化。不断强化城乡之间、执法部门之间、网格之间、社区之间的联动,一体谋划、一体抓好落实。四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执纪问责。紧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等责任制,加大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直查快办力度,做到标本兼治。切实增强风险意识,注重化解热点矛盾,保证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吴娟强调,景洪市委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要主动适应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增强履行职能责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州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要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整体系统观,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对生态环境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二要全面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以良好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增进人民福祉。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要加大对巡视巡察和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和对反面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放大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打好三大保卫战,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要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压实整改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着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把本轮巡察新发现的问题与省委、州委上轮巡视巡察反馈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以往环保督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上级有关部门通报和媒体曝光的问题、群众反复举报的问题结合起来,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一体整改、集成整改。要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

应亥宗表示,这次巡察“回头看”,既是对景洪市工作的一次“全面复查”和“再次会诊”,更是对市委的一次“政治提醒”。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客观中肯,市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彻底整改。一是认识要再提高。市委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把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以赴抓紧抓实。二是问题要再聚焦。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全面梳理、深入排查问题和短板,做到具体问题查得深、问题根源找得准,确保整改工作有的放矢、精准施策。三是责任要再压实。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实行“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工作要再统筹。强化一体推进,将此次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与上级巡视、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等结合起来,动真碰硬、一抓到底,抓细抓长、建章立制。注重顶层设计,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以巡察整改推动事业全面发展。

州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景洪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反馈会议;市纪委市监委和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和巡察组组长,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工作涉及的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农场)、度假区、园区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列席反馈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