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4-03-03 12:28:50 | 【 打印正文 】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4年2月28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巡察组组长杨者三向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娥三简要通报了巡察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会上,巡察组传达了省纪委关于干扰对抗巡视工作典型案例的通报文件精神;杨者三组长通报巡察任务和总体安排;州委巡察办副主任王志文传达了州委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并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娥三主持会议并表态讲话。


州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其他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州纪委监委派出州委州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有关同志,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全体干部职工和离退休干部代表列席会议。

杨者三指出,州委第四巡察组将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以督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按照“四个聚焦”要求,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被巡察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深刻理解开展本轮巡察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政治担当、政治责任,更加自觉地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州委关于奋力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西双版纳实践新篇章的要求上来。

王志文强调,州委第四巡察组和州委州直机关工委承担着共同的使命,根本目的是一致的,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州委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要求,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激发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鲜明态度,积极支持配合州委巡察组工作,努力营造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有利于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做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州委巡察组要严格按制度要求办事,严守职责边界,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确保这次巡察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娥三表示,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领会州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各项要求,从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工作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接受州委巡察组的监督检查作为一次深刻自我反省、全面检验机关党建工作成效、强力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机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巡察工作,积极主动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努力促进巡察工作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做优、做强、做实、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工作不松劲、不停步,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绩。

州委第四巡察组将在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工作45日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7708810722;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A372号;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8:00;信访受理截至2024年4月10日。根据规定,州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州委州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