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九届州委第六轮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3-09-28 17:16:43 | 【 打印正文 】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九届州委第六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

反馈会前,州委巡察组传达了州委书记在听取九届州委第六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察情况;州委第三至第五巡察组分别向勐海县委、勐腊县委和景洪市委通报了巡察情况。会上,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党规党纪有关规定要求;州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党委(政府)分管联系领导、州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对巡察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从巡察情况看,6个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巡察也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有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等领域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有的主动谋划和推动工作不到位,统筹推动本部门本领域工作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不足;有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够有力;有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维护群众利益有差距;有的开展“作风整顿年”活动不扎实,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有差距。

据统计,本轮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658个,发现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0件12人(其中边巡边移3件4人),移交立行立改事项3件,形成专题报告5份。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州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和有关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州委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对整改工作进行“全周期管理”,确保整改工作规范、高效,整改结论客观、准确。要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注重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深化标本兼治,完善制度机制,合力推动解决深层次问题。“一把手”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知责、尽责、履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整改监督责任,全面监督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把管党治党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组织部门要结合职责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着力解决被巡察党组织在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和党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综合用好巡察成果,对巡察反映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要认真分析研判,主动靠前沟通协调,加强日常监管,完善制度机制,深化系统治理,合力推动解决深层次问题。

党委(政府)分管联系领导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以最诚恳的态度全面接受认领巡察反馈意见,以实际行动维护州委巡察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以极高的政治站位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举措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州委巡察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条条见成效;要以自我革命精神坚决全面彻底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主动认领责任,切实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取得新成效。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整改承诺书并一致表示,巡察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全面的政治体检,对州委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自觉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举措,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州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