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 | “巡回”的12万元集体资金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3-08-17 09:38:04 | 【 打印正文 】


“非常感谢州委巡察组,帮我们村追回了拖欠13年之久的集体资金,挽回了村集体经济损失,要不是你们来巡察,这些钱不知道还要拖欠多久。”勐腊县勐捧镇勐哈村委会曼赛龙小组组长岩某激动地对巡察组说道。

坚持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九届西双版纳州委第六轮巡察直触“神经末梢”,聚焦强边固防、乡村振兴、惠农利民等方面,运用提级、交叉和“乡村一体巡”方式,对3个边境一线乡镇及所辖38个村(社区)开展常规巡察。其中,州委第四巡察组对勐腊县勐捧镇及所辖1个社区、8个行政村开展巡察。

州委第四巡察组进驻勐腊县勐捧镇后,灵活有效运用巡察方式方法,主动适应群众生产生活方式,采取登门入户、深入田间地头等方式,到各村寨走访了解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等方面情况。7月中旬,州委第四巡察组工作人员到勐捧镇曼赛龙小组入户走访时,收到村组干部和部分群众关于“曼赛龙小组原组长岩某某在担任组长期间私自支配集体资金,至今未偿还12万元被挪用资金”的情况反映。巡察组人员返回驻地后,及时向巡察组组长报告了相关情况,组长当即表示:“集体资金属于全体村民共同所有,关乎全体村民的切身利益,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形式侵占,这件事要查清来龙去脉,给村民一个交代”。随即安排组员采取查阅账目、个别谈话、走访知情人等方式,对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多方了解核实。

经核实,岩某某在2010年至2011年担任村小组组长期间私自支配集体资金151623元。2018年1月31日,村组干部与岩某某签订了《偿还协议书》,约定在2021年1月31日前分四次还清此笔款项。但截至巡察组进驻前仅偿还31623元,剩余12万元未偿还。根据了解掌握的情况,巡察组召开组务会议认真研究,认为此事必须一盯到底,切实解决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维护集体和村民利益。鉴于岩某某不是共产党员,目前也不担任村干部,决定将此问题作为立行立改事项移交整改直至挪用资金全部收回。经征求勐捧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意见,并通过州委巡察办报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程序将此事项移交勐捧镇党委开展立行立改。勐捧镇党委按规定立即开展整改工作,并举一反三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机制。立行立改事项移交2天后,岩某某全部退回了剩余的12万元资金,曼赛龙小组被拖欠了13年之久的集体资金全部收回。

“我们巡察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督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实事办在群众‘心坎上’,注重问题立行立改时度效,努力实现‘巡察一村、规范一域、整治一片’的效果,推动问题源头整治,以巡察推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巡察组组长表示。(州委第四巡察组 邱学芝 || 责任编辑 谭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