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第五巡察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动员会召开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9-11-13 17:07:16 | 【 打印正文 】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1日,州委第五巡察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动员会召开。州委第五巡察组组长李诚忠同志主持会议并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讲话,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州委巡察办主任吴娟同志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州发展和改革委、州商务局、州政务服务局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代表州优化营商环境各成员单位作表态讲话。

李诚忠指出,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也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今年是“营商环境提升年”,开展本次专项巡察,是州委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营商环境建设中,企业和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企业税费负担重、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企业用地难用人难、项目落地难、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审批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推动“营商环境提升年”各项举措落实落细落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干部,要按照《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精神和州委有关要求,增强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意识,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切实把巡察作为推动工作的动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吴娟要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精神和州委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充分信任、坚决支持,积极配合州委巡察组的工作。被巡察单位和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责任担当,严守党规党纪,坚决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州委巡察组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紧盯“关键少数”,查找和推动纠正政治偏差,高质量完成州委交给的巡察任务。全体巡察干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标杆、作表率,严守巡察工作纪律,坚决维护巡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州发展和改革委、州商务局、州政务服务局党组织负责人一致表示,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抓实工作,全面做好配合。以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直面问题,坚决彻底整改。对州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立行立改,并把整改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充分利用专项巡察创造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切实加快改革创新步伐,着力提升我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质量与水平,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据悉,州委巡察组将在州发展和改革委、州商务局、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30天(2019年11月11日至12月10日)。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和专门邮政信箱:专门值班电话0691— 2450219,15308814341;专门邮政信箱:西双版纳A010号信箱;专门电子邮箱:xsbnxc123@126.com;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8:00。根据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州委巡察组主要受理营商环境方面的举报和反映,以及州优化营商环境各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