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注重巡察成果运用 释放巡察震慑能量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8-06-14 08:24:28 | 【 打印正文 】


“被巡察单位要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针对发现反馈的问题,逐一整改到位。”日前,景洪市委巡察组对景洪市勐龙镇、嘎洒镇、林业局、住建局、环保局、安监局、档案局、妇联、总工会、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景洪六届市委第一、二轮巡察对象11家单位开展巡察回访督查,既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又继续查找有无遗漏问题,切实防止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搞形式”、“走过场”。

为推动问题整改,市委巡察组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回访督查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定期不定期深入被巡察单位对整改落实情况及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整改不力、进度滞后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被巡察单位及时通过党委(党组)会、分析会、专题整改会等形式,认真进行梳理分析巡察反馈问题,有计划有步骤的制定整改方案,分解任务到班子成员、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反馈问题整改做到“一事一整改一报结”,整改过程做到“留痕管理”“逐一销号”,真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截至目前,景洪市第二轮巡察反馈被巡察单位的167个问题及意见,已全部整改到位159个, 占整改问题总数的95%,正在整改8个,对巡察发现的在党的建设、重大事项决策、财务管理、项目建设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及时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章立制、做好整改规划,全面提升整改成效。

“第一、二轮巡察下来,向市纪委移交问题线索共9件10人,目前,已办结6件,正在初核2件,暂存1件。分别给予2名违纪违规的正科级领导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处理;给予2名违规的副科级领导干部通报问责处理;给予1名股所级干部党内警告处分。”景洪市委巡察组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发现问题是和解决问题是巡察的根本目的,要通过严肃追责问责,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真正使巡察利剑高悬、震慑长在。(李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