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一次宣读处分决定就是一场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堂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1-01-15 12:29:52 | 【 打印正文 】

“郭某某因违反工作纪律,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违规会见案件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决定给予郭某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主持会议的支部负责人宣读了对郭某某的处分决定。

1月14日,在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的会议室,一场特殊的警示教育会议让在场所有党员干部印象深刻,宣读处分决定现场变成了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堂。

“由于思想上的松动,让我忽略了自己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工作纪律,我诚恳接受组织的处分,我一定深刻反思、引以为戒,也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从严律己。”郭某某在会上做了深刻剖析、以身释纪。

“一次宣读处分决定就是一场生动的警示教育课,让处分决定由‘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一堂课’,让与会人员接受最直接、最真实的教育。通过以案明纪,以案施教,促进全院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心中有畏、心中有戒,及时发现和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真正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驻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陈斌说道。

宣读处分决定、现场以案释法、教育警醒身边人,是驻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开展警示教育、推进以案促改的重要举措。去年以来,纪检监察组会同州法院党组紧紧围绕“两个责任”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关于深刻汲取孙小果案教训、以案促改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法院、云南省委、云南省委政法委关于做好孙小果案警示教育、以案促改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孙小果案造成的巨大危害,深刻理解以案促改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聚焦案件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从中汲取深刻教训,通过以案促改、举一反三,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院,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警示教育走深走实,确保以案促改带动各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同时,注重抓早抓小,把警示教育功夫落在做活宣读处分决定和案例通报环节上,利用集体廉政谈话会、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会、领导班子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把一些有代表性、典型性案例和处分决定进行剖析解读。使全院90多人次的党员干部深受教育,宣读处分、通报典型性案例现场变成了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堂,有效推动处分决定从“一张纸”到警示教育“一堂课”的延伸和深化。

“这样的警示教育非常及时,震撼很大,直击每个人的心灵。”参加会议的党员同志纷纷表示,将深刻汲取教训,切实以案为鉴,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做到关口前移,防微杜渐,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将宣布处分决定与纪法宣讲紧密结合,同步开展警示教育,发挥以案促改、以案治本作用。除了在会议现场宣读处分决定,还向与会党员干部通报了近期各级下发的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并围绕违纪事实向与会党员干部讲解相关政策和党纪法规,用身边事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我们纪检监察组还适时开展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和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不断做深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达到了“查处一起、宣读一起、警示一片、教育一片”的效果。”驻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驻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陈斌 || 责任编辑 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