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州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 形成遵规守纪高度自觉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4-02-26 17:45:48 | 【 打印正文 】


近期,驻州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重点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学习,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围绕如何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内涵与要求?如何贯彻执行好《条例》,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全党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等相关问题开展讨论。

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说道:“依规依纪依法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鲜明特点和必然要求。新修订的《条例》与2018年《条例》一脉相承,不仅完善了纪法衔接条款,促进了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并借鉴国家法律有关规定,充实完善了从轻减轻处分情形、党纪处分影响期计算规则等内容,而且消除了规纪法之间的模糊地带,推动形成了纪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要把《条例》的学习当做今后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在贯彻执行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能力。具体工作中做到以下两点:一是纪法执行相统一,坚持纪法双施双守,运用好纪法‘两把尺子’,准确把握‘纪、法、罪’三类案件的具体标准要求,在案件突破、措施使用、调查取证等方面都严格按照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权限、程序、规则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都合规合纪合法。二是纪法效果相统一,既实事求是,在纪法原则问题上寸步不让,又充分考虑个人态度、主观动机、社会影响等情形,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既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违纪党员,又充分运用政策策略挽救干部,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驻州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颜毅 || 责任编辑 谭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