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闭环”式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

来源 :景洪市纪委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4-03-14 21:36:16 | 【 打印正文 】


“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流于形式、管党治党‘宽松软’。”“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的不牢,作为“健康证”办证行业主管部门统筹部署不力,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日前,景洪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向17个乡镇、街道、农场社区、集聚区和52个市级部门(单位)发出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反馈意见。

近年来,景洪市运用“检查考核+成果运用+推动整改”全周期管理方式,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运行闭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细落实、见行见效。

根据党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州级实施方案,景洪市拟定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由市委常委带队检查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述责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针对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检查考核得分由日常检查考核和年度检查考核构成,经过综合分析、复审复核,形成全市检查考核情况和等次评定初步意见,经市纪委办公会研究,提交市纪委常委会审核,再经市委书记专题会研究后,提交市委常委会审定。”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党风廉政检查考核情况将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强化考核成果运用。被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单位(部门)除予以通报批评外,还责令其向市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约谈,限期整改落实,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据悉,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综合评定优秀单位17个、合格单位49个、基本合格单位2个、不合格单位1个。

针对检查考核发现问题,该市要求各单位根据反馈意见,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以实实在在行动推动问题全面整改。

为做好“补考”工作,还将组织对被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开展复查验收,确保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我们将以‘转作风强素质提质效促发展’主题年活动为抓手,以高标准、严要求、硬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景洪市纪委监委 周春荣 || 责任编辑 谭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