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监察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6-10-08 11:16:29 | 【 打印正文 】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州行政监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的职责、权限、监察程序开展行政监察工作。
    3.负责检查并处理州委和州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县市区党的组织和州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在省纪委和州委的领导下,结合本地区实际,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5.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党纪、政纪及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6.对全州基层的纪检监察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和帮助。
   (二)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在省纪委和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州委、州政府的部署,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全力以赴推进机关“三转”,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坚持不懈刹风正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取得了新成效。
    1.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一是以签字背书明确责任要求。州委书记分别与6个县市区、65个州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16个组织关系在地方的中央和省属驻州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实现了全覆盖。二是以点题约谈压实“两个责任”。州纪委分4批次点题约谈6个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人、64个州直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16个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中央、省属驻州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州政府管理的3个驻外机构主要负责人;分4批次点题约谈6个县市区纪委、州公检法司纪委(纪检组)和州纪委监察局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督促履行“两个责任”。三是以任前谈话强化责任意识。制定州管领导干部任职谈话制度,对88名新任处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和廉洁从政教育,对15名新提拔和平职交流到重要岗位任职的州管领导干部进行个别廉政谈话,并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承诺书。四是以“听、谈、查”促进责任落实。派出7个督查组完成了第一轮“听、谈、查”工作,对县市区、州直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对811名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五是以述廉述责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落实《西双版纳州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的实施意见》,组织52名州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州纪委全会上述廉述责,77名县处级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会上进行述廉,238名班子成员提交了书面述廉报告。六是以检查考核推进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落实机制,由州委常委带队对6个县市区、65个州直部门(单位)贯彻落实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全州范围内进行通报。七是以“一案三查”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既查清党员干部违纪事实,给予相应处分,又倒查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一把手的领导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5名领导干部进行追责。
    2.突出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是坚决纠正“四风”。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参与赌博、大操大办等问题。坚持从小处着手,抓住元旦、春节、泼水节、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工作,狠抓八项规定精神落实。2015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9件68人,其中县处级7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6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0人,给予组织处理48人。二是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53名领导干部在严禁收受“红包”专项整治工作中向组织报告了存在的问题,共清退金额805345元;5352名科级以上干部向组织作出不发送和接受“红包”个人承诺。三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对州直各单位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分期开展专项检查,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经办人严肃追究责任,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四是认真开展专项纪律检查,确保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制定了《西双版纳州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稳增长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扶贫开发攻坚战责任落实纪律检查工作方案》、《西双版纳州关于开展“五网”建设5年大会战责任落实纪律检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项纪律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治工作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苗头,及时处理触犯纪律、破坏规矩的行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遵规守纪、崇廉尚实、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促进经济社会良性发展提供重要保障。五是强化执纪问责。加强对州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大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行为的处理力度,对履职不力、监管缺位、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等问题进行追责。32名干部被问责,其中县处级2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30人。六是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加强警示提醒。对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2015年1至11月州纪委机关通过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34件(次),对400余人次进行了廉政审查,对78名党员干部反映失实问题予以澄清。建立综合统计通报、监督检查通报、典型案件通报三项常规通报制度,通过州内主流媒体先后公开通报曝光17件被立案审查的腐败案件和23批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形成强力震慑。以《准则》和《条例》修订颁布实施为契机,在全州广泛开展党纪党规政策宣讲,5000多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8078名党员干部到州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3.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一是完善查办违纪案件组织协调机制,调整充实州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制定下发《西双版纳州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方案》、《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细则》《西双版纳州行政机关向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暂行办法》,进一步巩固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反腐败工作格局。二是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召开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专项督办会,收集线索,集中排查;专项部署,集中督办;严格执纪,集中审理,对近期排查列入专项督办的问题线索进行交办。
    4.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监督机制创新。一是制定了《西双版纳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改革措施、任务和责任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改革任务完成。二是推进州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在内设机构、行政编制、领导职数总量不变情况下,进行机构调整,增设纪检监察室,组建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监督执纪力量大为增强,从事办案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分别占机关内设机构和行政编制总数63.6%和61.25%。三是全面清理压缩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州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06个精简至14个。四是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召开了西双版纳州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推进会,加强对派驻机构统一领导,完善管理机制,建好信息平台,统筹推进改革各项工作。五是认真落实“两个为主”双重领导制度。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从州纪委监察局机关选派2名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到县市纪委任纪委副书记并具体分管案件查办工作,选派3名年轻干部到县市纪委监察局挂任监察局副局长。从基层选拔配备2名县市监察局局长到州纪委任职。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全面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坚持州纪委常委包案督办和分片联系制度,督促县市纪委、派出机构主动查办案件。
    5.强化忠诚干净担当,建设过硬干部队伍。一是认真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州纪委书记带头为全州党员干部讲授专题教育党课,委局机关组织“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三个专题六次学习研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撰写学习体会文章184篇,查摆问题210 个,制定整改措施231条。二是加强州纪委常委班子建设。对州纪委常委约法“五章十八条”,以上率下,严明政治纪律,严格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办案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内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五严守、五禁止”纪律要求和纪检监察干部10条行为禁令,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外出报备制度,对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做到防微杜渐。三是推进机关内部管理改革。在“三定”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细每个部室的基本职能职责,基本工作目标,基本工作方式,制定业务工作岗位责任制及业务工作流程,以清晰的责任边界压实岗位责任。在业务部室推行班组方法和精细化管理,建立每周计划、每日安排、及时总结、做好月报四项工作制度,推行业务部室部长(主任)订计划、抓一线、做示范、管全程四种工作方法,规范部室管理。四是坚持严管厚爱。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通报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四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坚决防止“灯下黑”。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轮岗交流、选拔使用的力度,通过各种方式培训干部204人次,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和队伍活力,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5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7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19人。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监察局总收入合计1,25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4.9万元,占总收入的94.78%;其他收入65.2万元,占总收入的5.22%。
主要原因:主要增加人员工资津贴1319019元,奖励金876117元,项目资金财政拨款345721元,行政单位医疗28169.8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360.40元,住房公积104749.05元.年终一次性奖金92323元,工会费3938元。省纪委补助工作经费600000元,比上年增加341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监察局总支出合计1,1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1.9万元,占总支出的92.86%;项目支出83.9万元,占总支出的7.14%。
    主要原因:主要增加人员工资津贴1319019元,奖励金876117元,行政单位医疗28169.8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360.40元,住房公积104749.05元,年终一次性奖金92323元,长期编制外聘用人员五险11073.30元,长期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17160元,医疗费8371元。邮电费18517.76元,水费2149.20元,电费3485.34元,物业管理费2224元,差旅费192685.73元,会议费1440元,劳务费8900元,工会费3938元,办公设备购置139387元,专用设备24800元。项目支出主要减少:公务接待费22161.63元,大型修缮275326元,办公设备购置3027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379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度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5.84万元,增加21.6%,主要原因是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6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邮电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费用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5.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7%。与上年增加237.19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办公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支出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1.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1.7万元,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费用支出319.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职工工资162.8万元;工伤生育保险4.9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6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43.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5.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57.0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1.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1.7万元,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费用支出319.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职工工资162.8万元;工伤生育保险4.9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6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43.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5.8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57.0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监察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30.2万元,完成预算的7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6万元,完成预算的81.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万元,完成预算的18.54%。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7.06万元,下降18.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没有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6万元,增长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32万元,下降59.77%。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6万元,占81.46%;公务接待费支出5.6万元,占18.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015年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监察局无因公出国(境)访问、考察活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4.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度,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6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省内外同系统单位和两县一市相关单位人员产生的费用。2015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主要接待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国内公务接待334人次。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监察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62%,主要原因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费用支出减少。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