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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监察局
概 况
一、主要职能和重点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州行政监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的职责、权限、监察程序开展行政监察工作。
3.负责检查并处理州委和州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县市区党的组织和州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在省纪委和州委的领导下,结合本地区实际,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5.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党纪、政纪及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6.对全州基层的纪检监察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和帮助。
(二)2014年重点工作
1.严明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一是加强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和中央、省、州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项目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二是围绕州委、州人民政府确立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州委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持之以恒纠“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一是突出主业主线、强化监督执纪。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整治、随机抽查等措施,突出“清明节”、“泼水节”、“五一节”、“端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纠风整治活动。二是突出重点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开展为期6个月的公务用车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加强“三公经费”专项督查,对有关部门(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整治。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对全州民营工业企业19个重点项目用地问题重点督查督办。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增强监督实效。在《西双版纳报》开辟“四风”问题监督举报直通车栏目,长期刊载“四风”问题举报电话和在线举报网站。在西双版纳州纪检监察网站开通“四风”问题在线监督举报窗口,受理群众各类“隐形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定完善《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作风建设督查工作规范》等制度,明确督查人员构成、职责、范围、内容、方式方法和纪律要求,提高监督检查的规范化水平。
3.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一是全面推进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截止11月,全州受理群众诉求51104件,办结51008件,办结率达99.8%。二是认真办好上级转交信访件并及时上报查办情况。三是深化办好“西双版纳热线”工作,结合州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安排与群众联系密切的民生部门和行业窗口单位参与上线直播,35个部门(单位)、129名各级领导干部走进直播间,解决群众诉求579件。通过12345投诉电话受理群众投诉162件。四是加强社会监督,确定3个“西双版纳州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监督联系单位”,聘请3名“西双版纳州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特邀监督员”参与全州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受理并办结企业投诉8件。五是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建设。督促、指导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建设。
4.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加大力度,形成震慑。2014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593件,比上年同期增长58.98%。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77件,比上年同期增长55.26%。立案 163件,比上年同期增长59.8%。加强对市县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指导。
5.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建立健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机制。由7名州级党员领导带队,组成7个检查考核组对3县市3区和62个州直部门2013年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二是制定下发《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和《西双版纳州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细化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促进责任落实。三是按照今年工作重点制定了《西双版纳州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关于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对今年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进行了安排。
6.加强教育和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二是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处置以及网上舆论引导能力。三是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四是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
7.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党和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一是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一手抓“缩短战线”,围绕主业进一步清理压缩议事协调机构,制定委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改革方案,调整规范内设机构,科学配置人员力量;一手抓“重拳出击”,把纪检监察工作重心集中到抓纪律、抓作风、抓办案,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二是切实改进领导班子工作作风。各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以自身实际行动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三是深入开展好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是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印发了《西双版纳州纪检监察干部行为禁令》、《关于加强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关于严明党的组织纪律的意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绩效考核,17名干部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其中4人荣立三等功。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轮岗交流、选拔使用力度,选送49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纪委、省纪委组织的综合业务培训,内部轮岗5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9人;在编实有车辆12辆。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18人。
第二部分
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监察局
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监察局
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监察局决算总收入932.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7.81万元,占总收入的95.16%;其他收入45.14万元,占总收入的4.8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96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6.06万元,占总支出的88.38%;项目支出112.56万元,占总支出的11.62%。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6.06万元。较上年增加44.72万元,原因: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70%;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30%。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邮电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支出112.56万元。较上年减少138.25万元,原因:日常费用支出减少。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9.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3.86%。较上年减少142.34万元,原因: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费用支出减少。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2.6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8.06万元,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费用支出204.54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2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职工工资120.30万元;工伤生育保险4.97万元。
(三)医疗卫生支出64.8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40.3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4.41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46.5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监察局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7.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3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3.92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96.3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监察局无因公出国(境)访问、考察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监察局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34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23.34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27.7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监察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86批次,308人,接待费开支13.92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决算减少68.6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省内外同系统单位和两县一市相关单位人员产生的费用。
五、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