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监察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5-07-03 11:08:34 | 【 打印正文 】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国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西双版纳州监察局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针、政策和决议的执情况

    2.主管全州行政监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的职责、权限、监察程序开展行政监察工作。

    3负责检查并处理委和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县市区党的组织和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在省纪委和州委的领导下,结合本地区实际,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5.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党纪、政纪及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6.对全州基层的纪检监察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和帮助。

(二)主要工作

    1.认真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部署要求,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2.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

    3.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4.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

    5.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5年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西财预发[2014]229号)精神,结合《西双版纳州州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西双版纳州州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西双版纳州州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填报单位概况信息、人员信息等与预算编制相关的信息,通过《州级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管理系统》申报项目支出预算,规范填报项目信息,并附相关依据和材料。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西双版纳州监察局(州预防腐败局)内设11个机构,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州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5个。

州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设在州纪委。

    (二)人员构成

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西双版纳州监察局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62人,事业编制7人,后勤服务编制4人。实有人员90人,其中:在职人员70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17人。 

四、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72.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54.24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72.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54.2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593.24 万元;项目支出61万元。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93.2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0.68%。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人员支出预算492.83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83.07%;公用支出100.41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6.93%

基本支出用于州纪委监察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离退休人员工资、活动经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6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32%。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支出。

 附件:

公开表 西财预发(2015)11号州纪委办公室.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