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记丨“迟到”16年的租金到位了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3-12-24 15:34:18 | 【 打印正文 】


“时隔16年,很多村干部已经记不清具体情况了,没想到你们居然只用了几天就把我们村小组的集体土地租金找回来了,我们对你们的工作非常满意”。近日,在向实名举报的村干部回复时,村干部激动的说道。

今年9月,州纪委监委收到某县移交的巡察期间信访举报信息:“盘某2007年在村小组租赁集体土地至今未支付租金”。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一点一滴见初心。在收到信访举报件后,州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及时召开室务会,立刻展开情况摸排工作,核查人员深入村组走访党员干部和群众。

“这块地当时跟其他村小组有纠纷,所以他没有支付租金,但是纠纷很早以前就解决了。”

“合同是他和老村长签订的,但是老村长记不清是不是收到过租金。我只知道他跟个人部分租的地支付了租金。”

……

在相继走访了6名党员干部和群众后,事情基本清楚了。原来,2007年3月盘某与某村小组签订了《土地转包合同书》,租赁了村小组集体土地和私人土地用于种植橡胶,承包的年限为40年。私人部分的已在签订合同时支付,集体的部分因老村长记不清及人员交接等因素,难以确定这笔钱是否已经支付?如果支付了,钱到哪里去了?

“那只有问盘某了,看他是否有支付的依据和收款人是谁?”核查组在通过电话联系盘某进行当面了解。

“我记得我兄弟约我回去种橡胶,我在2007年与村小组租了地,我记得付过租金的,给的是老村长,具体支付了多少?我记得不清了,要回去翻一下。”面对核查人员的询问,盘某说道。

第二天,盘某一大早来到核查组办公室,带着1.2万元的转账凭证,自责的说道,“我之前的确转过租金给我兄弟,让他支付租金,却不知道那租金只是个人部分的,集体部分的确还没有支付。这个事情因为我没有及时的跟进了解租金的支付情况,造成了不良影响,我已经于昨天支付了1.2万元租金。”

通过谈话,盘某充分的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采取补救措施,又与村小组重新签订了《土地转包合同书》,规范各自履行的责任。今年10月,盘某受到批评教育。(第二监督检查室 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