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从“检察蓝”到纪检人的转化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8-05-03 17:20:14 | 【 打印正文 】


2018年1月,我从市检察院转隶至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工作。初来乍到,不熟悉纪检办案程序,发现纪委办案并非想象的那般简单。

一天,室主任对我说:“这两天交给你一个违反廉洁纪律的线索,现在案子已经分下来,你先准备准备,再学习一下监督执纪规则。”顿时,我内心忐忑,心想:难道这么快就上案了?而且是交我承办,我深感重任在肩。

一着手,我便发现,虽是一件反映违反廉洁纪律的线索,却也并不简单。“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查看资料,调取证据,找相关人员谈话以及办案程序和文书一样不能少。由于新版纪检文书作出部分调整,各类文书的适用、审批流程的签批及文书的打印格式,都成为分管领导、室主任和科室人员的讨论话题。

与当事人谈话的过程,也与检察院的谈话差别较大。检察院的谈话主要是找证据与核实证据,目的是“诉得出去,判得下来”。而纪委的谈话,更像是一次教育、一次谈心。

转隶已有数月,我原来不懂纪检,现在对纪委监委工作有了更加准确的认知。如今,我发觉大要案固然要办好,但小案其实不“小”,也不容忽视,办好小案往往能起到教育一大片的效果。我深刻感受到,不能仅仅盯住贪腐渎职犯罪,更要抓早抓小,更要注重预防,防止党员干部从轻微违纪滑落至犯罪的深渊。(景洪市纪委市监委  杨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