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 | 超出的2.78平米办公用房

来源 :勐腊县纪委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4-05-23 10:04:12 | 【 打印正文 】


“作为单位‘一把手’我没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我接受组织给予的处分。”勐腊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岩某某向勐腊县委第三巡察组表示,将立即整改办公室面积超标的问题,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本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2022年11月,勐腊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残疾人联合会开展常规巡察,在查阅该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时发现,内容中写到“其使用的办公室面积为20平米”,按照正科级领导办公用房18平米的标准计算,该办公室面积超出2平米。

巡察组带着疑问,立即联系县机关事务局工作人员对勐腊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办公室面积进行测量和鉴定,并与岩某某和县残联干部职工进行谈话了解,证实了岩某某自任残联理事长以来就一直是一个人使用该办公室。岩某某使用的办公室面积为20.78平方米,超出规定面积2.78平方米。

“我从2021年8月到这里任职一直都这么使用,我叫宋某上来和一起坐,但他不上来,办公室的其他同志也不愿上来。”巡察组周组长在与岩某某谈话时岩某某对巡察组的提问还有些惊讶,认为他已经安排了其他人和他一起办公,是他们自己不愿意来的,这样的“做法”应该没有问题,整改就可以了。

“党的十八大以来,三令五申严禁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你明知自己使用的办公室已经超出规定面积的情况下,仍长期违规使用该办公室,问题不容小觑啊!”周组长严肃地说。

“单位里办公条件就是这样,我安排其他同志来和我一起办公,他们也不愿来,我也没有办法啊!”岩某某思考了一会,继续解释。

“执行制度不能找理由,不可存侥幸心理。”周组长坚决地答复:“办公室面积超一点算不上什么大问题,但是这是一种特权思想、官僚主义,必须立即整改。”

岩某某在担任县残联理事长期间,明知其使用的办公室超出规定面积的情况下,仍长期违规使用该办公室。2023年11月6日,岩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办公用房超标,超出的是面积,突破的是规矩,逾越的是底线,虽然超出的面积小,但不能存有侥幸心理;若明知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还挖空心思找理由、企图蒙混过关,最终会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最终都逃不过监督的“法眼”。(勐腊县纪委监委 周小妹 || 责任编辑 李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