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州委党史研究室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4-03-03 12:26:23 | 【 打印正文 】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4年2月29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州委党史研究室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巡察组组长杨者三向州委党史研究室主任马灿宏简要通报了巡察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会上,巡察组传达了省纪委关于干扰对抗巡视工作典型案例的通报文件精神;杨者三通报巡察任务和总体安排;州委巡察办副主任王志文传达了州委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并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马灿宏主持会议并表态讲话。


州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州委党史研究室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州委党史研究室全体干部职工和离退休干部代表列席会议。

杨者三强调,州委第四巡察组将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重点检查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州委工作要求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督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按照“四个聚焦”要求,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州委党史研究室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政治担当、政治责任,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要求,配合做好巡察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王志文指出,州委第四巡察组和州委党史研究室承担着共同的使命,根本目的是一致的,州委党史研究室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州委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要求,强化政治责任,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激发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鲜明态度,积极支持配合州委巡察组工作,做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州委巡察组要强化纪律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各项规定和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确保完成巡察任务。

马灿宏表示,州委党史研究室在巡察期间,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统一思想贯彻始终,实实在在汇报工作、客观真实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反映问题,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要主动配合衔接,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坚决服从巡察组工作安排,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优质高效的做好协调联络、提供资料和服务保障工作;要诚恳接受监督,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以虚心诚恳的态度接受反馈问题,认真梳理研究,切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确保巡察工作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州委第四巡察组将在州委党史研究室工作45日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7708810772;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A372号;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8:00;信访受理截至2024年4月10日。根据规定,州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州委党史研究室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