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理顺关系切实发挥巡察的“探头”作用

来源 :勐海县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7-12-01 14:45:01 | 【 打印正文 】

今年以来,勐海县积极稳妥推进巡察工作,认真理顺与被巡察单位和巡察不审查的关系,提高了巡察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巡察的“探头”作用。

 理顺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的关系。充分依靠被巡察单位的党组织开展工作,引导他们积极支持和切实配合巡察工作,勇于查找和反映问题,为巡察发现问题线索提供有力保障。同时,立足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为原则,不参与被巡察单位的具体事务。

理顺政治巡察和寻找“案源”的关系。按照政治巡察要求,注重从具体业务入手,对准“靶子”,着力发现具体问题,进而印证“三大问题”,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从严治党。同时,又不陷入具体业务中,跳出业务,从政治角度看问题,抓住根本、形成震慑。

理顺“深入了解”和“执纪审查”的关系。坚持问题导向,以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巡察组深入各单位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给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置,不提具体处分或处理意见。

理顺巡察报告和工作报告的关系。巡察报告不讲求格式结构完美,不追求词语句子华丽,坚持开门见山讲观点、摆问题、提建议,从政治上、内容上、文字上下功夫,做到突出巡察的政治性、内容的准确性、文字的精炼性。

理顺发现问题与筛选线索的关系。在巡察线索上,严把质量关,突出被巡察对象这类“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在线索归类上,仔细辨别、去伪存真,注意分清不足和问题线索,不直接把不足当成问题线索进行移交。

理顺巡察进度与质量的关系。坚持巡察进度和质量的协调统一。针对巡察单位人员结构复杂、事务多,巡察时间紧的实际,进行科学统筹、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提高巡察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不片面追求工作进度,而忽视巡察质量。(汪体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