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出台贯彻实施意见 深化政治巡察工作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7-11-07 11:06:09 | 【 打印正文 】

近日,景洪市出台《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工作总结》贯彻意见,就进一步强化学习,采取有效措施,深化市委政治巡察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提出意见。

《意见》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十九大精神学习,把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工作总结》的学习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把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之一。

《意见》强调,要针对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坚持不懈地抓好管党治党工作。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严到每个支部、每个党员、每件具体工作上,确保一处不能漏、一事不能松、一个不能少。

《意见》要求,要全面对标中央、省委、州委巡视工作要求,牢牢把握政治巡察要求,进一步把握全市巡察工作规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分类巡察,提升巡察监督实效。既关注党组织领导班子整体,又关注党员干部个体;既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又监督基层普通党员。做好巡察意见反馈,适时开展“回头看”。要举一反三,加强巡察成果运用,既把巡察结果作为评价考核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彰显巡察的监督作用;又把普遍性问题找出来、把教训总结出来,提出治标和治本的对策建议,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周书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