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9000辆!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以“嵌入式”监督解决绿色出行“最后一公里”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3-11-20 08:43:31 | 【 打印正文 】


“城区交通出行很不方便,特别是节日期间打车难、共享电动车严重不足,管理无序……”前不久,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驻州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监督检查中,收到一些市民和游客的反映。

共享电单车行业是一个重要的窗口服务行业,在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倡导绿色交通、方便民众出行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接到群众反映后,纪检监察组坚持“靶向领题”,线上线下找准问题症结。充分利用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服务平台、“西双版纳评议”系统、“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线上平台资源,并深入开展“嵌入式”监督,带着问题一线查访摸排,明察暗访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与市民、游客等倾听心声,了解实际情况。

经监督检查了解,城区市面上普遍存在推进共享电单车新老业态融合发展不够、投放数量种类与市场需求不匹配等问题。主城区范围内的共享电单车独家企业经营,长期保持原有数量,运营保障能力相对不足,游客和市民出行找车难、停车难等问题凸显。行业乱象整治不力、共享电单车上牌慢、车辆使用过程体验感差等问题较多,群众投诉居高不下。

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州纪委监委驻州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形成了专题报告,主动与州营商办会商研判,找准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要求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推动电单车行业规范管理。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立行立改,紧抓重点推进该问题整改。州纪委监委全程跟进督促问题整改。

截至目前,景洪市城区在原来只有青桔1家企业5000辆共享电单车的基础上,增加美团、哈啰、松果等3家企业共9000辆车的投放,其中“强国电单车”投放3000辆,成为“强国电单车”云南第一个全覆盖的州市,均已完成投放使用。

同时,州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抓实抓细问题整治“后半篇文章”,定期组织州住建局、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进行专题会商,厘清各单位监管责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执法。督促景洪市交通警察大队对新增的9000辆共享电单车及时完成注册登记业务;督促景洪市城市管理局优化停放区域设施,新增96个停车点位等;督促州住建局压紧压实景洪市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方监管责任,严格实施退出机制以及考核惩罚清退机制,着力打造“规模合理、投放有序、停放规范”的共享单车管理秩序。

“共享电单车是流动的城市名片,代表着城市的文明程度,是否规范经营直接影响城市形象、影响营商环境,影响群众幸福指数,监督就是以发现问题为出发点,以推动解决群众身边最关心、最紧迫的事情为落脚点,切实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驻州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唐辉生表示。(岩温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