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实行差异化精准考核促业务工作提升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0-03-18 15:59:01 | 【 打印正文 】

“考核责任部门根据日常掌握、相关数据等评价打分,被考核部门对照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开展自检自查,不到实地检查,不要求准备台账……”

近日,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开展2019年度纪检监察综合考核工作,考核立足政治机关职责定位,以针对性和实操性为出发点,力求全面准确反映各部门一年工作完成情况,以考促干,提升工作“辨识度”和“贡献率”。

“要全面、客观地看待年度综合考核工作,通过考核来分析研判工作,努力查找差距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树立正确考核导向,不断推动工作有新提升。”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就综合考核工作强调。

考核既突出纪检监察机关政治标准,又充分体现不同考核对象的差异性,避免“一刀切”“一勺烩”式考核。州纪委监委根据综合考核办法,制定下发2019年度综合考核实施方案,聚焦职能职责和工作重点,分类制定七项考核指标体系,细化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明确考核责任部门,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分别开列“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把考核对象分成县市、委机关各部门、派驻机构、巡察机构等四类进行考核。对县(市)纪委监委重点考核督促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对委机关各部门考核分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综合业务部门三类,重点考核聚焦中心任务,履行职责职能,执行市纪委监委决定决议等情况;对派驻机构重点考核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推动驻在部门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等情况;对巡察机构重点考核深化政治巡察,发挥巡察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等情况。

目前,全州各县(市)纪委监委、州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各派驻机构和州委巡察机构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及时交出年度工作成绩单。考核成绩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综合形成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考核等次。考核既为大家“减负”,又给大家“加压”,州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的分析运用,激励大家干事创业。(西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