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勐腊县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0-09-30 17:30:08 | 【 打印正文 】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1日至26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勐腊县委开展了生态环境(森林资源保护)专项巡察,并于6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领导方面

(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政治站位不高,认识不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县委常委会议8次、县政府常务会议10次学习研究生态环境工作;举办3期学习研讨班和1期“万名党员进党校”县级示范培训班,全县2117名党员干部参加专题学习。二是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对易武镇、象明乡、勐伴镇、瑶区乡侵占国有林地林下种茶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排查出疑似存在种茶毁林行为592.9亩;排查梳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三清单”799条。三是深入开展植树造林。县区党政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县直各单位结合“挂包帮”工作,深入挂钩村组织实施万人种树行动,全县共计植树63212株。

(二)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开展打击毁林种茶专项行动组织领导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签订工作责任书。与各乡镇签订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书,切实有效传导压力,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完善考评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等重要指标,加大环境保护、资源消耗等考核权重。三是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对外来人员侵占国有林、集体林问题进行全面摸排研究,初步拟定了处置意见。

(三)关于“统筹谋划不足,未能处理好保护与发展关系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统筹谋划“十四五”规划。开展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启动“十四五”重点项目征集,目前征集生态环保方面共110个项目,估算总投资203.29亿元。二是积极探索共管模式。完成130块古树名木标志挂牌工作,麻黑村、易武村、倚邦村、曼庄村等4个试点的村庄规划编制成果已通过省级专家会议审查,完成41个村委会309个村民小组村规民约修订。三是妥善处理重点问题。妥善处理大柒树村民抢摘保护区古茶资源事件,举一反三,推动易武刮风寨村、杨家寨村、金厂河村等重点村组工作,摸清了底数,消除了隐患。

(四)关于“工作压力传导逐级递减,跟踪问效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层层传导压力。建立专项行动“县包乡镇”分片包干责任制,有力提升专项整治成效。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470余人开展新修订森林法、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六项工作培训。三是开展整治督查。对乡镇和县直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督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四是进行集体约谈。对未按时制定上报方案的8个乡镇分管领导开展了集体约谈。

(五)关于“党建引领不够,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逐一“过筛子”,深入59个村(社区),听取716名同志意见建议。二是深入推进主题实践活动。全县共开展主题志愿服务活动415场次,1013个党组织9722名党员通过主题党日等形式参与专项整治。三是深入对照查找问题。全县各基层党组织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十个是否”认真查摆出问题6944条,提出整改措施9944条。

二、履职尽责方面

(六)关于“专项整治不力,‘围剥树皮’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排专项经费集中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整治。二是深入开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项清查。召开13次专题部署会,检查各类市场117个,收缴各类违法器具743件,收缴野生动物制品46.2公斤,救助野生动物147头(只),查处涉野生动物案件128起。三是全面推行林长制。将林长制纳入勐腊县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机制。

(七)关于“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深入排查。组织对全县侵占林地等违法种茶毁林情况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二是强化打击整治。全县799条案件线索已全部销号完毕,在全州率先实现了种茶毁林违法犯罪线索100%核查销号、案件100%查办销案目标任务。三是充分发挥基层护林员管护效能。制定勐腊县护林员管理、选聘、考核和奖惩、分片包干管护等规章制度。

(八)关于“工作协调机制不畅,未形成整治合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案件协调机制。召开专题会议3次,加强信息共享、情报互通,部门协调联动。二是强化协作机制。完善案件查处后的林地收回、恢复移交告知机制。三是完善生态修复长效机制。下发关于规范收回林地等打击整治措施的通知,制定收回非法侵占国有林地告知书、承诺书、公示及铲除告知书等。

(九)关于“问题图斑查办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办案程序。严格案件分类移交、查处,对重点问题进行挂牌督办、提级查办。二是严格办案时限。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刑事案件自逮捕犯罪嫌疑人之日起,在两个月内侦查终结。三是完善监测监管。落实“天上看、地上查”全覆盖执法监测监管体系,省级下达图斑均已核实和查处完毕。

(十)关于“打击震慑不力,破坏森林资源专项整治效果不佳”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统筹协调。强化公检法等部门联动协作,加大民事公益诉讼力度,充分运用“三书一函”,督促落实属地和行业管理责任。二是加大责任追究。对2013年以来勐腊县图斑内外种茶毁林情况相关责任人及责任领导的处理,坚持“一案双查”,意见已报州纪委。

(十一)关于“群众参与性不强,宣传教育浓厚氛围没有形成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巡回宣传活动,易武、象明、勐伴、瑶区4个重点乡镇村小组宣传全覆盖,加强《勐腊新闻》、“纯翠勐腊”APP、“勐腊手机报”等媒体全方位宣传。二是深化“以案释法”。在“勐腊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开设专栏,对违法违规案件、经验做法、综合成效等进行宣传报道。三是充实宣传队伍。积极组织网评员对县级推文进行转发和正面评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三、纪律作风方面

(十二)关于“作风不扎实,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为基层减负,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7起10人。二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公开通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履职不力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三是整改作风建设有关问题。对县林草局、县森林公安局、瑶区乡政府主要领导进行谈话提醒。

(十三)关于“专项资金拨付之后,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组织涉林部门开展专项资金自查,对反馈提到的造林补助款拨付至个人问题,已按程序和要求进行整改。

四、整改落实方面

(十四)关于“中央环境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及时听取整改进度,深入研究和全面部署“回头看”交办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问题“百日清零”专项行动,各项问题整改均按时限要求全力推进。

(十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大棚房”问题拆除整治,认定“大棚房”违法的4宗用地已完成全部拆除和复垦工作;加大违建别墅整治,核实上级下发勐腊县疑似违建别墅图斑中,确定违建别墅17宗已全部拆除完毕,完成复垦复绿工作并通过国家自然资源督察验收。二是进一步抓好私下交易土地自建房屋等行为清查核查。三是研究制定遏制私下交易土地自建房、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有效机制。

五、从严治党方面

(十六)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存在‘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专项督促。及时成立监督检查专项工作组,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上级保护生态环境决策部署、专项资金监管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动态督促。召开了4次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会,听取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分析研判重点难点问题。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对4个重点乡镇及主要职能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指导,日常监督组每周深入主责部门走访、座谈、查看资料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有序推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91-8161167;邮政信箱:勐腊县会岗路(临江苑旁)县委巡察办;电子邮箱:mlxwxcb@126.com。

 

中共勐腊县委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