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通报5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来源 :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2-09-02 18:17:47 | 【 打印正文 】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遵纪守法、严格自律,共同营造平安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景洪市农垦集团责任有限公司六分场会计徐文龙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21年11月10日,徐文龙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嘎勐线K46+250M处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毁,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2年2月,徐文龙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7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2022年3月,徐文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景洪市大渡岗乡昆罕村螺蛳塘村小组党支部党员王庆红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21年11月6日,王庆红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景洪市勐海路客运南站红绿灯路口段发生交通事故,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2年1月,王庆红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5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2年2月,王庆红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2022年6月,王庆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勐腊县勐捧农场团结桥社区第十四居民小组组长科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22年1月17日,科杰饮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勐捧农场天丰路口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2年4月,科杰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2022年6月,科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勐腊县地震局试用期工作人员卫昊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22年2月20日,卫昊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腊满高速路口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2022年2月,卫昊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0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5月,卫昊受到警告处分。

勐腊县关累镇中心小学教师周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22年1月12日,周丹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醒满线K45+200M处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2022年1月,周丹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0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6月,周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我州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法观念淡薄、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引以为戒,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切实把纪法要求转化为行动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敢抓敢管、真抓真严,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拧亮“警示灯”、念好“紧箍咒”,督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筑牢思想防线,守好安全底线,坚决不碰红线。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纠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的“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提高思想觉悟,弘扬新风正气,不断推动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持续向善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