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七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情况反馈完成

来源 :景洪市纪委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3-02-21 17:20:15 | 【 打印正文 】


根据景洪市委统一部署,七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情况反馈工作于近日全部完成。

2月16日至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至第五巡察组分别向勐罕镇党委、勐罕镇管辖的9个村级党组织,勐养镇党委、勐养镇管辖的11个村(社区)党组织,普文镇党委、普文镇管辖的6个村(社区)党组织,勐旺乡党委、勐旺乡管辖的6个村(社区)党组织,基诺山乡党委、基诺山乡管辖的7个村级党组织等44个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会上,市委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和市委常委会听取七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会议精神,市级分管联系领导对巡察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从本轮巡察情况看,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市委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上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巡察也发现一些突出问题:有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风险点排查不精准;有的“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扛得不够实,统揽全局抓发展、抓落实有差距;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宽、松、软”,不敢较真碰硬、缺乏担当意识;有的开展“五比五看五争当”活动不够扎实,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有差距。

巡察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开展“作风整顿年”、深化“五比五看五争当”活动的具体实践,用高质量的巡察整改检验作风整顿成效。“一把手”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建立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落地。

反馈强调,党委(党组)要全面接受认领巡察反馈意见,切实提高“政治三力”,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立行立改、以改促治。严格按照整改工作规定时间、规定程序、规定要求,逐条逐项开展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见责任、见措施、见时限、见成效。相关职能部门要履行职能责任,落实好巡察工作建议,协同联动整改,以实实在在的巡察成效助推乡村治理。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全盘接受认领巡察反馈问题,不回避、不遮掩,逐项研究整改举措,明确目标任务,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举措,转化为推动本单位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

据悉,本轮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627个;向被巡察单位和有关方面提出意见108条,建议12条。(景洪市纪委监委 王汉斌 肖小凤 || 责任编辑 谭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