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第四巡察组进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2-11-04 18:28:00 | 【 打印正文 】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巡察组组长邱学芝主持召开与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童亚昌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巡察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州纪委常委、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州委巡察办主任周娴敏传达了州委书记朱家伟关于巡察工作有关讲话要求。会上,巡察组传达了省纪委关于干扰、对抗巡视工作典型案例的通报文件精神;邱学芝作了动员讲话;童亚昌主持会议并表态讲话。

州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州纪委州监委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列席会议。

邱学芝指出,开展本轮巡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体要求的重要举措,通过对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巡视巡察和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一把手”履职和廉洁自律以及省委省政府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和州委部署开展的“五比五看五争当”活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全局性问题,贯彻落实州委重大决策部署背后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为被巡察党组织“把好脉、找病症、开好药、治好病”,为全州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通过巡察监督,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牢记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三个务必”“六个必须坚持”,深化两个革命,知责明责履责,把“一城两区”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

邱学芝强调,州委巡察组将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以督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按照“三个聚焦”要求,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重点对“一把手”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鲜明态度,积极支持配合州委巡察组工作,确保这次巡察任务取得良好成效。

童亚昌表示,将以党的二十大报告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对待此次巡察工作,全力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工作。对于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建议,将悉心接受、全面落实、全力整改,并以此次巡察为新起点、新动力,担当作为,践行好公积金人的初心和使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将通过接受此次巡察组的监督指导,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升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进一步助推全州住房公积金事业再上新台阶。

州委第四巡察组将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35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691—2450214,15393819041;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A331号邮政信箱;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8﹕00;信访受理截至2022年12月1日。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州委第四巡察组将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开展工作。根据规定,州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州委巡察办 || 责任编辑 谭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