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小灶”式专题部署 西双版纳州把好“清廉云南”建设行动“指南针”

来源 :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3-03-24 08:31:13 | 【 打印正文 】


“今天把大家召集在一起就是要把省委‘清廉云南’建设行动方案和州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对照专项行动专题部署计划表,强化牵头部室、参与部门以及挂钩监督责任部门的协调联动,确保‘清廉云南’建设西双版纳行动取得实效。”

近日,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印发《关于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行动责任分工的通知》《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开小灶”式专题部署计划表》,建立由1名副书记或常委(委员)领衔、牵头部门牵头抓总、责任部门密切配合、挂钩监督责任部门抵近监督的工作机制,为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提供精准指南。

“作为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的牵头部门,你们制定‘路线图’‘任务书’了吗?配合部门是否对照思考如何形成合力?挂钩监督责任部门是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了?”各专项行动领衔委领导班子成员通过点题式出题、专题式推进法,激发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以及挂钩监督责任部门牢固树立“起跑就是冲刺”的理念,全面加强统筹协调,努力把“规划图”变成“施工图”,全力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将专题部署“开小灶”成果真正转化为推进专项行动的强大动能。

各责任单位(部门)责任该落实什么、怎么落实?如何把沉甸甸的责任落细落实,贯彻到每一项专项行动中?各专题部署上给出了答案。

“此次‘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开小灶’式专题部署,就是为了给责任单位(部门)履行主体责任、监督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明晰路径和方向,让责任履行由‘虚’入‘实’,助推‘清廉云南’建设行动提质增效。”州纪委州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专项行动中,单位(部门)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如果主体责任不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会没有方向、缺乏后盾,监督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目前,“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按责任主体、整治领域进行了细化,各领衔委领导班子成员分阶段陆续组织完成“小灶式”专题推进会议14场次。同时,通过送“教”上门、调研指导、审核把关,充分发挥“嵌入式”监督优势,“清单式”强化日常监督,对工作不聚焦、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力的及时提醒纠正,督促责任单位(部门)党组和领导班子对照《实施方案》,带着相关科室逐条分析研判、梳理清单及方案,细化措施、责任、目标,建立工作台账,挂钩监督责任部门对监督单位(部门)责任切实做到心中有数,有针对性地开展“照单”监督。

“此次运用‘开小灶’式的专题部署,各责任单位(部门)主动履职的意识更强了,落实工作更实了,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监督的底气更足、监督方向更明,实现了纪检监察监督与职能部门监督监管同向发力,切实推动各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州纪委州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第三监督检查室 谭婧 || 责任编辑 谭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