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州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探头”监督效能 督促监督单位巡察反馈问题 整改落实

来源 :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3-01-11 10:46:33 | 【 打印正文 】

    为进一步发挥派驻靠前监督优势,注重与巡察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释放“派驻+巡察”的叠加效应,充分发挥“探头”监督效能。近日,驻州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会同州纪委州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材料、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州农业农村局党组落实州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巡察整改问题存在14个方面的问题,已督促州农业农村局立行立改。下一步,驻州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督促监督单位按照巡察整改要求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一是督促夯实整改主体责任。督促被巡察单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感,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抓好后续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真正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将通过日常参加监督单位会议、开展专项检查等形式进一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做到靠前监督、重点监督、有效监督,自觉把精准思维贯穿到监督全过程。三是督促修订制度,推动长效机制建立。督促监督单位健全工作机制,持续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章立制,对巡察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时总结归纳,查缺补漏,同时将巡察整改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形成制度,建立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的长效机制,作好巡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驻州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张巍河 || 责任编辑 谭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