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景洪市纪检监察机关以严的基调,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持续释放严的震慑效应,推动全市政治生态不断优化、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市纪委监委坚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动摇,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出台《方案》,严格落实加强党内同级监督工作实施办法,深入实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切实增强“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牢牢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厘清“一把手”权责清单,明确4个层面27项监督重点,扎紧扎密制度篱笆;发出监督提示函30份、提醒函68份,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地落细。
市纪委监委持续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制发《开展政治监督“护航行动”工作方案》等,将“坚定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8个方面纳入政治监督重点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制发《督办函》跟进整改,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景洪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把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作为强化政治监督的重要抓手,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建议跟踪问效。完善政治监督协同配合机制,做实做细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精准描绘“政治生态画像”,形成政治生态分析报告5份,为靶向施治找准发力方向。
此外,市纪委监委还紧盯旅游产业、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乡村振兴等工作,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室组”联动督促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职责。同时强化闭环管理,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将纪检监察建议执行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通过电话提醒、现场检查、“回头看”等方式进行督办,每季度召开一次“三书一函”工作调度会,对建议措施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跟踪问效。
“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是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不断探索加强对“关键少数”监督的有效载体,坚持把政治监督融入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各方面,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有力推动全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景洪市纪委监委 周书芹 || 责任编辑 谭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