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靶向监督“物业小事” 办好群众“民生大事”

来源 :勐海县纪委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2-11-10 11:14:04 | 【 打印正文 】

“我看到小区物业向在咱们小区公共区域停车的车主收取停车费,这事也没告知我们业主,这样做应该不合理吧。”

“每年我都是稀里糊涂交的物业管理费,也不知道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是什么,好像每年的费用都不一样。”

这是勐海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混入”业主微信群了解收集到的问题。

自“清廉云南”七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勐海县纪委监委将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利益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纳入“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专项行动内容,通过开展“嵌入式”监督、联合检查、查阅台账等多种方式靶向监督侵害群众利益的“物业小事”,推动纠治、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民生大事”,厘清业主与物业之间的“一地鸡毛”。

“公共区域用于停放车辆的停车费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勐海创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每季度向勐海鑫海花园一期业主委员会支付65%的停车费,剩余35%归勐海创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为管理成本。”日前,勐海县纪委监委针对前期监督检查发现勐海创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擅自利用小区公共区域收取停车费的问题,联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指导勐海创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业主签订了《鑫海花园一期物业服务协议》,妥善解决了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

该县纪委监委重点围绕监督检查发现的服务内容不公开、收费标准不详细、公共收益去哪了等一系列物业管理“糊涂账”开展物业服务乱收费专项整治,督促指导县住建部门牵头制定《勐海县物业服务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利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形成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通过物业服务企业自查自纠、联合检查组实地检查、召开专题整改会等工作措施,切实提高了全县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物业服务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截至目前,联合检查组对全县41家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了物业乱收费专项检查,专项检查覆盖全县所有物业服务企业,共发现共性问题8个,均已督促整改完成。

通过开展物业服务乱收费专项整治,全县41家物业服务企业均全面落实物业服务信息公示公开制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物业服务信息公示公开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计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记录。同时,实现了超规定收取装修保证金的违规行为全部清零。(勐海县纪委监委 王燕莹珊 肖丽平 || 责任编辑 谭蓉)